苹果被判赔57亿美元:别迷信技术纯原创,天下创意一大抄

9月26日,美国加州南区联邦陪审团作出裁决,认定苹果iPhone与Apple Watch搭载的Taptic Engine侵犯了Taction公司两项触觉反馈专利,需支付57.2亿美元赔偿,折合人民币约383亿元。

这家企业成立于2014年,创始团队包含麻省理工学院的研究科学家,核心技术是两项于2020年获批的专利:可触摸感知的低频振动触觉换能器。

通俗而言,就是借助特殊的换能结构,将电信号转化为细腻且可识别的振动,使人们能通过触感区分不同信息。

早在2021年,Taction便对苹果提起诉讼。2023年,圣地亚哥联邦法官直接驳回案件,判定苹果未侵权。

2025年,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推翻原判,指出一审对Taction专家证词的限制不当,将案件发回重审。今年,陪审团经过两天商议,最终裁定侵权成立。

不过,陪审团也保留了余地:苹果不属于蓄意侵权。依据美国专利法,若认定为蓄意侵权,可判处三倍赔偿,那将是170亿美元。

最终的57亿美元仅为基本赔偿。苹果已明确表示将上诉,此案最终尘埃落定至少还需两三年,赔偿金额大概率也会有所调整。

此案真正引人深思之处并非金钱。它再次将科技行业一个难以言说的常识摆上台面:科技行业几乎没有纯粹原创的伟大产品,绝大多数优秀成果都是站在前人基础上实现的。

1979年,乔布斯带领苹果工程师前往施乐PARC实验室参观。当时施乐刚对苹果进行了一笔投资,作为交换,让乔布斯看看他们的研发进展。

正是这次参观,乔布斯看到了图形用户界面、窗口、图标和鼠标。施乐工程师做出了这些成果,却未将其当回事,认为只是实验室的玩具,距离商业化还很遥远。

乔布斯回去后,直接推翻了苹果正在开发的Apple Lisa,重新打造了Macintosh。1984年Macintosh发布,首次将图形界面带给普通消费者。施乐后来起诉苹果侵权,双方庭外和解。

但历史铭记的是:施乐发明了图形界面,苹果将其变成了一个时代。

Macintosh大获成功后,比尔·盖茨坐不住了。

1985年,微软发布Windows 1.0,窗口、菜单、鼠标点击,与Macintosh几乎如出一辙。

乔布斯暴怒,将比尔·盖茨叫到苹果办公室痛斥。比尔·盖茨回敬了一句名言:“Steve,事情就是这样。我们俩都有一个富邻居叫施乐,你闯进他家偷了电视机,我发现的时候已经把电视机搬走了。”

这就是科技史上最著名的一段公案:施乐发明了图形界面,苹果做成了Mac,微软抄袭苹果做成了Windows,最终Windows占据了整个PC操作系统市场。

三家公司,三代人,做的都是同一件事——把别人已经实现的技术,重新做一遍,推向更大的市场。

1998年,拉里·佩奇和谢尔盖·布林在斯坦福宿舍创建Google时,市场上已有AltaVista、Yahoo、Excite、Lycos等一系列搜索引擎。

AltaVista于1995年上线,索引的网页比Google早三年。Yahoo更是当时互联网的入口,依靠人工编辑分类目录运营。

那么谷歌凭什么胜出?因为PageRank算法。之前的搜索引擎按网页关键词匹配度排序,关键词多的页面排名靠前,结果充斥着SEO垃圾内容。

谷歌则根据网页之间的链接投票排序,被重要网页链接的页面排名靠前。

搜索这个创意并非谷歌原创,但“搜索结果按链接权重排序”这一改动,让谷歌击败了之前所有搜索引擎。如今,谷歌占据全球搜索市场九成以上份额。

2004年,扎克伯格在哈佛宿舍创建Facemash时,MySpace已是全美最大的社交网络。Friendster更早,2002年就已问世。

MySpace是什么样的?随便注册,可用假名字假头像,页面可随意修改CSS,众多乐队在上面建立主页。

扎克伯格做Facebook时反其道而行之:使用大学邮箱注册,必须用真名真照片,不能随意修改页面。

这一“反其道”的做法,恰恰击中了美国大学生对真实社交的需求。从哈佛开始,一个学校一个学校地拓展,最终将MySpace挤出了市场。

MySpace于2005年被新闻集团以5.8亿美元收购,2011年以3500万美元低价出售。

社交网络这个创意并非Facebook原创,但“实名制加大学围墙”这一切入点,让MySpace走向衰落。

许多人以为特斯拉发明了电动车,实际上通用汽车早在1996年就推出了EV1,纯电动,租给加州用户使用多年,后来因石油公司打压、电池成本过高,通用将所有EV1回收压扁销毁。

此事还被拍成了纪录片《谁消灭了电动车》。

特斯拉真正做对了什么?它没有去做廉价的小型电动代步车,而是先打造了一款高价跑车Roadster,用富人的钱树立品牌,接着推出Model S豪华轿车,最后才下探到Model S走量。

同时,它自建超级充电桩网络,自建直销门店,不进入4S店。

电动车这个创意,100年前爱迪生就曾想过。但将电动车从玩具变为主流产品的,是特斯拉。

1993年,黄仁勋创立英伟达时,市场上已有3dfx、S3、Matrox等一系列显卡公司。3dfx的Voodoo显卡在1990年代是PC游戏的标配,OpenGL就是3dfx推动起来的。

英伟达最初开发的NV1显卡,采用纹理映射方案,游戏厂商根本不支持,险些让公司倒闭。

1999年,Geforce 256问世,首次提出“GPU”概念,将图形处理从CPU中解放出来,才算实现翻身。

后来3dfx破产,技术被AMD收购。如今,英伟达在AI训练卡上的份额超过80%,市值超过三万亿美元。显卡这个创意并非黄仁勋原创,但将显卡从游戏配件变为AI时代算力基石的,是他。

将这些案例放在一起看,规律便显现出来。

第一个做出原型的人,往往不是最终赢得市场的人。

施乐做出了图形界面,却没有将其转化为产品;苹果做出了Mac,微软将其变成了Windows;AltaVista做出了搜索,谷歌将其变成了帝国。

MySpace做出了社交,Facebook将其变成了基础设施;通用做出了EV1,特斯拉将电动车变成了时代;3dfx做出了显卡,英伟达将其变成了AI基石。

第一个做出成果的人,往往是技术天才,但他不知道这项技术该用在什么人身上、该做成什么样、该卖多少钱、该如何铺设渠道。

后来者,不发明技术,但做三件事:找到真正愿意为这项技术付费的人;将技术打磨到普通人能用的程度;将供应链和渠道铺设到用户门口。

这三件事,与技术原创无关,与产品理解、工业能力、商业执行力有关。

回到苹果这57亿美元赔偿也是如此,苹果太擅长后发制人。从Mac到iPod到iPhone到Apple Watch,苹果几乎没有哪件核心产品是从零开始发明的。

施乐发明了图形界面,但将其变成个人电脑的是苹果;索尼发明了随身听,但将数字音乐播放器变成革命的是苹果。

无数公司研究过振动马达,但将触觉反馈变成系统交互的是苹果。

它所做的,是将已经存在的技术——图形界面、多点触控、MP3播放、手表、振动反馈——重新组合、打磨,变成普通人愿意付费的体验。

Taction发明了压电换能器的原理,但它生产不出几亿台手感一致的Taptic Engine。苹果做出来了,卖出去了,装在了全球十几亿台设备上。

专利法庭要判苹果赔钱,法律保护的是“谁先想出主意”。但市场奖励的,往往是“谁把主意做成了用户离不开的东西”。

科技行业最害人的迷思,就是将“原创”神圣化。但翻阅一遍科技史会发现,科技行业真正第一个做出来并改变世界的技术原创太少了,往往是后来者将图纸盖成楼、装修好、通上水电气、让普通人住进去的人。

天下创意一大抄。前人想出一个主意,后人将这个主意做到亿万人心里,这就是科技行业真实的运转方式。

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“热点微评”(ID:redianweiping),作者:王新喜,36氪经授权发布。